首頁>專題>委員讀書>委員談民法典>委員導讀
委員導讀⑦丨港澳居民在內地生活,如何維護婚姻家庭合法權益? 一圖看明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9條的規(guī)定:“涉及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的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問題,參照適用本規(guī)定。”
香港、澳門居民在中國內地生活中的民事法律關系應當按照涉外民事法律關系適用法確定適用實體法,其婚姻家庭關系如何適用《民法典》,我們以圖表示之。
注1:《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僅規(guī)定了涉外“扶養(yǎng)”的法律適用。根據(jù)相關司法實踐,此處應對“扶養(yǎng)”作廣義理解,包括了平輩之間的狹義“扶養(yǎng)”、長輩對晚輩的“撫養(yǎng)”。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適用 居民 生活 婚姻家庭 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