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四十二)
營養(yǎng)費
指受害人通過平常飲食的攝入尚不能滿足受損害身體的需求,以平常飲食以外的營養(yǎng)品作為對身體補充而支出的費用,是輔助治療所支出的費用。
編輯: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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