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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典互動? | 熱議夫妻關系,委員提了哪些觀點?
2020年4月23日,全國政協(xié)委員讀書活動正式啟動。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法典的重要講話精神,2020年7月初,全國政協(xié)社法委開通“學習民法典”讀書群,組織委員在群內學習、討論、交流。
委員們在學習民法典的過程中,關于夫妻關系,委員有如下討論↓↓↓
甲委員: 婚姻家庭編中的各章節(jié)都結合了我國婚姻家庭的實際,將性別平等理念體現在具體條款中。比如,民法典規(guī)定了家事代理權,即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fā)生效力,也就是說處理日常生活需要的事務時,夫妻互為代理人,無需對方授權,而代理后果由雙方承擔。 |
乙委員: 民法典規(guī)定了夫妻債務共債共簽。前幾年,司法實踐中夫妻一方負債另一方不知情卻因婚姻關系存續(xù)而“被負債”的案例不少,由于當時法律、司法解釋規(guī)定不清,一些地方法院判決由不知情的一方承擔債務,造成她們權益受損。這次草案規(guī)定明確了夫妻債務共債共簽,從債務形成源頭上盡可能杜絕夫妻一方“被負債”現象的發(fā)生。這種制度的安排,有利于保障夫妻平等的知情權和同意權,切實體現了我國婚姻家庭制度中夫妻財產共有的原則。 |
丙委員: 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guī)定,但是由于過于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民法典吸收了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中對夫妻共同債務的明確且具體的規(guī)定,明確了夫妻共債要共債共簽,或者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債應該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這是非常有必要的,這些規(guī)定既保護了債務人,也保護了債權人的合法利益。 |
丁委員: 民法典規(guī)定了家庭勞動的補償請求權,即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xié)助另一方工作等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民法典突破了原婚姻法將家務勞動補償限定在約定財產制的情形,在夫妻共同財產制下也可以適用。現實生活中,女性在家務勞動上的付出普遍較大,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職業(yè)發(fā)展和經濟收入。通過立法承認家務勞動的社會價值,有利于提高全社會對家務勞動價值的認同,是保障女性權益、促進性別平等的有力措施。 |
戊委員: 我認為還應擴大家務勞動補償提出的時間范圍,民法典規(guī)定家務勞動的補償請求只能在離婚時提出,這樣事實上損害了從事家務勞動一方的財產權益。建議將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也納入提出勞動補償要求的時間范圍。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從事家務勞動的一方可以根據其勞動的時間和強度、參考當時的社會經濟水平以及配偶的收入等方面來提出補償要求。 |
己委員: 我來談談家庭成員間的男女平等,這應該包括平等的人格權、財產權、繼承權、教育子女的權利等。在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下,妻子婚后不用跟從丈夫的姓氏,妻子生了孩子后,丈夫也可以休產假在家照顧孩子,丈夫休產假的規(guī)定已在多地開始實施。 |
庚委員: 其實,所謂的丈夫休產假應該叫“陪產假”或者叫“護理假”。國家沒有對陪產假作出明確規(guī)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一般在計劃生育條例中的實際規(guī)定。最短的陪產假有7天,最長的則有1個月之久,多數地區(qū)的陪產假為15天。 |
辛委員: 我來談談家庭暴力,我認為家庭暴力除了動手打人之外,應該還包含其他引起人恐懼的威脅性行為。比如2014年最高法公布的涉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中,其中一個案例的被告將一只裹著白布的籃球掛在家中的陽臺上,且在白布上寫著對原告具有攻擊性和威脅性的字句,還經常擊打籃球,從視覺上折磨原告,使原告產生恐懼感,該行為應構成精神暴力。 |
申委員: 婚姻中還有個問題不能忽視,就是夫妻忠誠協(xié)議的問題。夫妻忠誠協(xié)議盡管不被鼓勵,但是我認為這也讓民法典中的“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宣誓性法條,通過忠誠協(xié)議的形式被落到了實處,對維持婚姻家庭關系是有一定積極意義的。 |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夫妻 委員 規(guī)定 民法典